日期:2024-08-30 08:40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厂房中区1层002
存在后厨垃圾桶未盖桶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6、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复兴路第三分店
招牌名称:永和大王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军博对面京西食品店1层101号、2层201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