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26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
日期:2024-08-29 16:32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武舜美牛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湖南仰康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生葛根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平江县辉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吃货宝食品厂生产的泡泡干(香辣味)(豆制品),柠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桑植县澧源镇第二小学使用的复用菜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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