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第九期)
日期:2024-08-29 11:05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云南省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云市监规〔2023〕2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结合实际明确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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