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2-12-17 09:39
(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在12月27日前将调查表上报市(地)畜牧兽医局。各市(地)畜牧兽医局要于12月28日收齐所属县(市、区)报表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畜牧处。(联系人:付兴军 联系电话: 82625220 18745182545 邮箱:hlj-xmc@163.com)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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