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2-12-17 09:39
  各市(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及有关单位:
  为掌握我省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促进合作社发展政策建议,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市)要认真填写《县(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选择2个管理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示范作用突出、社员增收明显的典型合作社,一社一表填写《县(市)典型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查表》(附件2)。各市(地)畜牧兽医局负责本级合作社调查工作。
  2.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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