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7 09:26
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Ⅱ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的;一次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Ⅲ级):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设区市级人民政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