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审理一跨省注水牛肉案 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日期:2024-08-23 14:57
  近日,天津和平法院审理了一起跨省制售注水牛肉案,负责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据了解,家住天津市和平区的王女士在某牛羊肉店购买了牛肉,回家后却发现肉质不太对劲,她怀疑买到了注水牛肉,于是报了案。经检测,王女士购买的牛肉确为注水牛肉,且其中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属于不合格食品。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发现该牛肉由天津某食品公司售卖,由河北省某市的某屠宰场屠宰销售,随即成立专案小组前往河北省某市,将屠宰场的赵某某等人抓获,并现场扣押了作案工具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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