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3期)
日期:2024-08-23 14:55
肥市庐阳区张玲花食品店销售的杂粮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芜湖市弋江区宗贵果品批发部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徽王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涡阳苔干(蔬菜干制品),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高良友早餐店销售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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