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3期)
日期:2024-08-23 14:55
技术中心。
  二、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超市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吴昌胜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饿了么鲜选汇(卫岗市场店)(经营者为合肥市包河区鲜选汇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黄山市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代用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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