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日期:2024-08-22 17:04
某为牛贩子提供死牛信息,供贩卖人员相互联络买卖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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