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修订从中国进口禽肉产品的入境条件和要求
日期:2024-08-21 16:33
由相关当局根据《2007/777/EC决策》第4(b)条发布的模型动物和公共健康证书中的相同规定;
  (2)风险缓解处理的额外要求:如果禽肉产品需要根据《欧盟2020/692授权条例》第149条进行风险缓解处理,则该产品必须来自欧盟委员会不时公布的中国获批设施名单中的设施;
  (3)过渡性规定:在第3部分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允许符合之前规定的中国禽肉产品进入英国。这意味着在此过渡期内,产品可以按照之前的国内规定进行进口;
  (4)不适用的规定:在第6条继续有效的情况下,某些与动物和公共健康条件相关的国内法律规定不适用于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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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