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4-03-05 16:54
关调控响应机制逐步建立运行。落实了分级调控责任,守住了4100万头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建立了一大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挂牌,守住了规模猪场数量目标。两年多来,生猪产能总体稳定,产业素质加快提升,猪肉产量恢复并保持在较高水平,猪肉市场充足供应的基础不断夯实。但随着生猪生产效率持续提升,猪肉消费趋于稳定,调控方案所设定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和波动范围及产能调减等措施,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总体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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