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10-30 16:20
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努力做到现有屠宰加工能力与生猪出栏量相匹配。按照本规划要求对本地已出台的规划或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符合国家及我省屠宰行业发展方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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