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30 16:20
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
2.鼓励大型养殖屠宰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省级财政在十四五期间,对新建年屠宰及加工能力100万头以上生猪屠宰加工厂,年实际屠宰加工量30万头以上且深加工比例超过50%项目予以奖补。
3.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采用隧道式喷淋烫毛、全自动开膛、劈半和激光灼刻检验检疫及质量追溯等新工艺、新设备。
4.鼓励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发展肉品精深加工和血、骨、脏器、毛等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