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10-30 16:20
宰加工产能进入,储备自然生态资源,预留行业发展潜力。
  4.常住人口200万以上的城市主城区,要积极疏导屠宰产能向周边养猪大县转移,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实现就近屠宰。
  (二)不断调整屠宰产能结构。始终瞄准国内生猪产品消费升级产生的新需求、新业态、新要求,明确产业政策鼓励和限制重点,统筹新增先进产能和存量产能分类施策,引导行业资本投向,积极发展领先省内外的高级与精致产品,逐步实现生猪产品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废为宝。
  鼓励类:1.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六化为标准,开展标准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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