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日期:2023-09-20 14:15
充足的冷热水源。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的门口应当设置车轮、鞋靴消毒设施。
  第三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远离车间的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应当便于清洗消毒,结构严密,能防止虫害、鼠害等。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当有清晰、明显标识。厂区内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或处理,不应堆放废弃设备和其 他杂物。
  第三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与设计屠宰能力相适应的病死生猪及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采用的处理方法应当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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