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15 11:00
宰间静养待宰,按批次对生猪实施分圈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一圈一档的原则对待宰生猪实施档案管理,如实记录生猪供应商名称、生猪数量、来源、入圈 时间、生猪批次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待宰静养管理制度,明确生猪宰前停食停水静养时限、待宰巡查频次、巡查内容、问题处理和待宰静养记录等内容。 生猪临宰前应当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
第三十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生猪屠宰前,对生猪体表进行喷淋,洗净生猪体表的粪便、污物等。
第三十八条生猪定点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