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17:01
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的要求。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结合生猪屠宰企业生产实际,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明确生猪屠宰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六章 检验检疫
第四十七条【检疫申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前6
53/1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