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17:01
业在生猪待宰静养环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制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着重强调了生猪宰前应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停止喂水不少于3小时,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
第三十五条【生猪宰前喷淋】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生猪屠宰前,对生猪体表进行喷淋,洗净生猪体表的粪便、污物等。
【制定依据和原因】本条来自《GB/T 17236-2019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的4.3,与标准要求一致。
第三十六条【清洗消毒】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及时对卸载后的生猪运输车辆进行彻底地清洗消毒;每批次生猪送宰后,应当对空圈进行彻底地清洗消毒
40/1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5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