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17:01
与空气调节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间内应当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流动的方向应当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
【制定依据和原因】本条依据《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中5.5.4的相关要求,与标准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十四条【屠宰设备要求】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与设计屠宰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屠宰设备和工器具,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与生猪产品接触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当耐腐蚀、可反复清洗消毒,不与生猪产品、清洁剂和消毒剂等发生反应。
不得使用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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