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17:01
的工作需要。屠宰间加工线操作部位的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照度200勒克斯,检验检疫操作部位的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照度500勒克斯。
【制定依据和原因】本条依据《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中5.6.1的相关要求,基本要求与标准保持一致。鉴于标准中的亮度是指人对光强度的主观感受,难以确定,因此将亮度修改为更易量化的照度。按照《GB 50317-2009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10.0.7的规定,屠宰车间加工线操作部位的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照度200lx,检验操作部位的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照度500lx。
第二十三条【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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