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17:01
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的4.1.1、4.1.4。其中,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增加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应用隔离设施的规定;根据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允许对病死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屠宰企业用暂存间代替无害化处理间。
第十七条【车间布局】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应当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
屠宰间不应设置在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等建筑物及场所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屠宰间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分隔。
【制定依据和原因】本条依据《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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