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十四条措施 指导肉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日期:2023-07-05 11:11
其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产销对接的组织协调,支持企业主动拓展消费市场,推动前端养殖和终端消费精准对接。鼓励企业发展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电商销售+社区团购等营销方式新业态,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通过代宰加工、门店销售等形式延伸经营链条,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营收效益。
  鼓励省内屠宰企业扩能降费。鼓励规模以上屠宰加工企业释放优势产能,对屠宰具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省内育肥出栏肉牛且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的企业予以奖励。号召本地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积极作为,适当降低代宰屠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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