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十四条措施 指导肉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日期:2023-07-05 11:11
肉牛冻精生产、经营和销售单位,在保证基本利益情况下,适当降低冻精销售价格,满足肉牛养殖场户购买能力。鼓励肉牛繁殖改良站点,适当降低肉牛配种服务费,满足肉牛养殖户配种需要。鼓励交易市场适当降低对入市、代存及交易牛只收费。
  鼓励大项目低价入栏积蓄后劲。加快千头以上肉牛大项目建设,鼓励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条件企业,抓住机遇适时抄底入栏补栏,购买省内高品质的犊牛和基础母牛入栏补栏,为项目后续快速发展提前布局。
  拓展产销对接发展新业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调节作用,引领推动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拓宽肉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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