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3-04-07 11:40
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19〕2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22号)的附件《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关于动物检疫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与新的检疫规程不一致的,按照新的检疫规程执行。
  附件:1.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2.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4.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5. 犬产地检疫规程
  6. 猫产地检疫规程
  7. 兔产地检疫规程
  8. 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
  9. 蜜蜂产地检疫规程
  10. 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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