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13 17:00
表。
二、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2019年8月27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5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水生野生动物,仅野外种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其人工繁育个体的保护级别系数为1。
(二)删去附表。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作出修改
将附件3中的24个月修改为12个月;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