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再次公开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畜禽屠宰证章标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日期:2023-02-21 10:23
 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由各市自行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制作。各市要加强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的制作、保管、发放和登记工作,要与制作证章标志的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要落实人员建立台账,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及有关证章标志印制、领取等相关记录,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完善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屠宰企业证章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收回吊销、注销企业的证章标志,严厉打击冒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及其他屠宰证章标志违法行为。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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