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日期:2023-02-16 17:16
主动性、针对性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例行监测工作任务。全年全市农产品定量监测仍按照1.5批次/千人的任务总量,分市、区县两个层级实施,市和区县按照0.5:1的比例确定监测任务量。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并实施市级例行监测。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区县级监测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并组织实施。区县级监测品种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调整,突出地域特色,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监测参数可结合农产品进行调整,但要客观反映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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