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14 16:20
禽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四十二条【注水罚则】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