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14 16:20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未按本条例规定召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依法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信息报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按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报送畜禽屠宰、畜禽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并如实记录屠宰的畜禽来源、畜禽产品流向、肉品品质检验及无害化处理情况。
台账登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