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日期:2023-02-13 16:40
分析
  屠宰技术中心负责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部级监测承检机构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将上半年、全年监测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屠宰技术中心。
  屠宰技术中心于7月底和次年1月15日前将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报告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四)能力验证
  屠宰技术中心组织承担监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
  三、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样品中水分、-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和磺胺类药物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见附件4。
  四、相关要求
  (
7/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8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