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13 16:40
)以下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监测企业的70%;省内牛/羊屠宰企业数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100(含)家的抽取25%(最少抽取10家),100家以上的抽取15%(最少抽取25家),年屠宰3000头(含)以下的牛屠宰企业或年屠宰30000只(含)以下的羊屠宰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牛或羊监测企业的70%。样品来源原则上要兼顾不同的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
各省份最低监测任务见附件2。风险监测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可结合飞行检查等工作开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监测参数和样本数量。
(三)数据汇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