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的通知
日期:2023-02-10 15:06
导力度,指导养殖场户运用金融工具,应对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提升抗风险能力。
  三、切实强化监测预警
  生猪生产统计监测数据是研判产业发展与宏观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各地要强化规模养殖场备案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动态监测,按照《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考评办法》,强化统计监测数据实地核查,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统计、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在重要节点、关键时期加大监测频次,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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