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09 15:13
出栏和补栏积极性。
责任单位:畜牧发展处牵头,规划财务处配合,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推进落实。
八、加快肉(奶)牛引进补贴政策落实
按照《2022年度肉(奶)牛引进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2022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从国外引进母牛、种公牛的养殖企业和从省外引进50头以上母牛且见犊的养殖企业,据实给予补贴。参照肉牛补贴政策,对2022年7月12日-9月30日期间引进的奶牛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畜牧发展处、畜产品加工管理处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规划财务处配合,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