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关于一季度推动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举措》
日期:2023-02-09 15:13
:规划财务处、省牧业信息中心按照分工分别牵头,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推进落实。
  十、加强兽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加快村兽医配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兽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科学利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肉牛存栏500头以上的行政村购买防疫服务,提高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兽医药政处、防疫监督处按照分工分别牵头,人事处配合,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推进落实。
  十一、不断提升畜产品质量
11/2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