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日期:2023-02-06 09:23
流转总面积的 56.78%,其他流入方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因此,农户经营是中国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基本力量。如果考虑到老百姓日常消费的菜篮子产品品种多、生长周期短、劳动密集型强,农户生产所占的比例只会更加可观。
  2006年制定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时,当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瘦肉精、高毒农药等带来的食物中毒事件高发频发。当时立法的一个重要考虑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先从规模主体抓起,对监管对象抓大放小,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农户提出了保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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