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报2022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
日期:2023-02-02 17:04
说明(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以上两个说明务必在2月18日前反馈农牧厅(需要报送正式文件扫描件)。
  (二)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农牧厅将依据原因说明,组织有关专家对未参加2022年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10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整改说明,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10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不再符合机构考核条件和要求的机构,要求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销其自治区级《考核合格证书》。
  (三)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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