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23-02-01 10:54
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市政生活饮用水水源除外)。
  6.屠宰技术工人花名册及对应健康证明复印件。
  7.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花名册及对应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8.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清单或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
  9.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评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抽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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