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202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方案》
日期:2023-01-10 16:59
 持续开展强制免疫、具备良好防控条件、有意向退出布病强制免疫的县区,逐级提出申请,经省级评估合格后可退出制免疫,采取监测净化措施。
  (三)免疫要求
  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四)使用疫苗品种
  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方案》要求,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适宜疫苗进行免疫。
  (五)其它要求
  各地要继续落实《黑龙江省消灭小反刍兽疫实施方案》要求,停止免疫小反刍兽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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