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202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方案》
日期:2023-01-10 16:59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监督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力度。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疫苗生产企业监管。有关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
  (四)强化地方财政经费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
12/3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3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