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10:38
查。
6.3.2 检查生猪体表清洁是否按GB/T 17236执行。
6.3.3 检查后超过4 h未屠宰的生猪,在送宰前应进行再次检查。
6.3.4 确认合格的生猪准予屠宰,宰前登记检验结果和准宰头数。
6.4 急宰检验
急宰时应进行急宰检验,发现染疫病猪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急宰检验应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
7 宰后检验及处理
7.1 基本要求
7.1.1 宰后应实施同步检验,应对每头猪进行头蹄检验、内脏检验、胴体检验、复验与加施标识。
7.1.2 在宰后检验发现病变淋巴结和病变组织时,确诊为非疫病引起的,应摘除或修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