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
日期:2023-01-06 10:38
车间和实验室的显著位置标识岗位名称和责任人员。
  5.2.2 宰前检验岗
  设置在生猪接收区和待宰区;负责接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和信息登记等。
  5.2.3 宰后检验岗
  5.2.3.1 头蹄检验岗:设置在放血之后、烫毛之前;负责屠体的头、蹄检验。
  5.2.3.2 内脏检验岗:设置在屠体挑胸剖腹之后;负责检验心脏、肺脏、肝脏、胃肠、脾脏、膀胱、生殖器等。
  5.2.3.3 胴体检验岗:设置在胴体劈半之前或之后;负责检验体表、胴体肌肉、脂肪、体腔、肾脏、骨与关节。
  5.2.3.4 复验岗:设置在胴体检验之后;负责对胴体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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