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
日期:2023-01-06 10:38
的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确认合格的其他可食用生猪产品,在其包装上加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识。
  7.5.2 确认不合格的,加施无害化等处理标识。
  7.6 宰后检验结果的处理
  7.6.1 应做无害化处理的包括:
  a)头部、蹄部修割部分,检出的头部病变淋巴结;
  b)病变及异常变化的内脏;
  c)胴体局部修割的病变部分、脓包、严重淤血、严重污染及异常部分;
  d) 检出黄疸的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e)胴体上检出的病变淋巴结;
  f)注水、注入违禁物质的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g)患有脓毒症、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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