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6号(关于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12-14 12:13
疫。老方官方每半年对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进行实验室病原学监测。一旦发现病原学确诊病例,应立即暂停出口并将结果通报中方。
  (六)老方应颁行国家禁令严禁用动物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并得到有效实施。
  (七)老方应对表现BSE疑似临床症状的所有牛进行强制申报,调查和监测。
  (八)对出口屠宰用肉牛建立了健全的国家永久身份识别系统,每头牛具有唯一的身份标识号。
  (九)老方制订了对牛特定风险物质的定义和处理方法,对死牛的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规定。
  五、屠宰用肉牛集中饲养场的动物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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