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6号(关于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12-14 12:13
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
  (三)运输牛的车辆及工具应进行彻底清洗,并用老方批准的消毒用药进行消毒。
  (四)输出的屠宰用肉牛在运输期间,不得与不同收、发货人的动物混装。
  (五)运输途中所用的草料、垫草应来自中老双方批准的地区,并且不因与牛有关需通报疫病而禁止销售。
  (六)运输须按照中方《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中指定的路线,从指定的口岸进入中国国境。
  九、动物福利要求
  集中饲养场、隔离检疫场和运输过程的管理应遵循WOAH关于动物福利的相关指南。
  十、检疫证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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