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28 14:51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动卫屠宰站、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农检中心:

  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经检疫合格后出证。
  二、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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