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0 15:22
定通道查验和未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省外生猪。生猪屠宰企业如发现伪造、变造检疫证明的,应当及时报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现生猪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三、严格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检疫管理,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制度,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入场屠宰。回收入场屠宰生猪的动物检疫证明,抽查核实相关信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依法查处。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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