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日期:2022-09-14 17:18
。(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曝光。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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