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日期:2022-09-13 16:10
门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协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职能分工以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等行使。
  第六条 本规定第五条中有关部门应依法公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信息。需要依法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畜禽养殖企业,应按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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