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制度 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日期:2022-09-13 14:05
期,我部将组织各地指导从业主体平稳做好过渡工作。
  四是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自评估、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四个《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及时了解各地对新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总结成效,查找不足,提出完善制度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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